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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当前各会员企业要把新《劳动合同法》当作头等大事进行逐条学习对照、贯彻执行。在学习贯彻执行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要全面订立劳动合同。员工进厂一个月内,企业必须100%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明确从事工种、工资金额、支付时间、违约责任、其他待遇等,从源头上预防争议。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一个月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倍支付工资,一年不签劳动合同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企业家必须硬下决心,员工如一个月内不签合同的,坚决辞退。如果拖延,就是企业违法了,要企业承担责任。 2、企业规章制度制定要注重程序。企业规章制度制定要经过全体职工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具体制度公示方法:(1)员工手册发放;(2)会议宣传;(3)劳动合同约定;(4)考试;(5)职工入职声明;(6)意见征集。 3、试用期限和待遇要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员工流动情况要注意。《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性违约金一律取消,并不得收取任何违约金、抵押物(包括不限于身份、学历证书)。今后员工的随意流动会大大增多,企业要用奖励办法留住员工。只有二类人可以设违约金:(1)竞业限制。这类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要求层次较高,如制革调色师等。限制其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企业对其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企业对其要有经济补偿,但时间不得超过两年。(2)企业对员工进行额外培训,可以签订服务期限协议,可设违约金。比如,企业花1万元钱送员工进行会计专业知识培训,约定员工在企业工作5年,但员工3年离厂,员工要补偿企业4千元。 5、企业要建立以人为本的良好用人体制。比如说对员工工龄工资进行奖励。年终奖金每年递增、安排老员工外出旅游、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活动室、职工之家等场所给员工娱乐。企业要改变过去用诸如克扣工资、暂扣身份证等不法手段,取而代之的是更为温情的感情留人、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最大潜力地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6、企业年内要做的几件事 (一)准备好应发的工资。(二)在农历12月初,要与员工交流,告知企业放假的时间、发放的工资的时间,对个别有特殊情况的予以照顾,提前支付工资。(三)年底元月份工资发放情况说明:有签订劳动合同且工资支付信誉较好的企业,元月份工资可按平时正常支付,尽可能作到人性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农历年底必须发清,减少纠纷的出现。(四)企业应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来感动员工使他回厂工作,比如,帮忙买车票、承诺明年新春回厂给予奖励、报销半价车费等。鼓励员工年内留厂的办法;免费提供饭票;春节补贴生活费若干元;安排娱乐活动如分岁酒等来稳定员工队伍。 总之,企业需要员工创造财富,员工同样需要企业提供创业致富、施展才华的平台,二者鱼水关系,密不可分。有了劳动双方关系的和谐,我们企业的活力会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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